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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印发《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》

资料来源:      日期:2018年05月24日 08:29     浏览量:

    根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意见,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分阶段、按计划实施整改工作,日前印发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》。

    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》从试卷命题与考试安排、监考、阅卷与成绩评定、课程小结与成绩分析、试卷装订与材料归档等五个方面对考试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。学院以考试为抓手,促进教风、学风持续改进。学院致力于建立全方位的考核体系,将总结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;同时,改革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,力求考核结果既能反映学生接受知识的程度,又能反映其灵活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。

(撰稿、核稿:人文学院 朱俊奇、方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