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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制订细则加强与规范人文艺术类公选课教学与管理

资料来源:      日期:2012年11月15日 16:28     浏览量:

为加强和规范人文艺术类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和管理,促进人文艺术类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的提高,根据《安徽理工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安徽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(修订)》、《安徽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要求,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于近期制订并实施了《人文艺术类公共选修课管理实施细则》。

该实施细则对人文艺术类公选课的性质、申报条件、课程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的编制上报等作出了规定;在课堂教学及管理方面,该实施细则提出“教学内容应贯彻‘少而精’原则,重在启发思想、传授方法和知识要点,培养学生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”、“授课期间,授课教师需携带教材、教案、授课计划和学生点名册等材料”、“教师应严格按照《安徽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(修订)》组织课堂教学管理、作业批改、课程考核等工作”等要求;该实施细则要求以考试(开卷、闭卷)方式结课,要按照《安徽理工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》统一试卷模版,进行考试审批、组织考试,并对试卷批阅、试卷资料归档提出了要求。

为提高人文社科类、艺术修养类公共选修课教学水平,人文学院每一学年将组织一次公选课观摩教学或课堂教学竞赛活动,促进交流,共同提高。